致龙南籍滞留缅北群众及家属们的一封信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有发生,一些不法之徒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偷渡至缅甸务工及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随时可能偷渡入境返回,对我市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风险隐患。为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打击偷越国(边)境、跨境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申报。1.主动与家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我市驻边境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13870786939),申请预约,再通过正规渠道在缅北预约入境回国,投案自首;2.通过关注“龙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缅北报备”,填写《龙南籍缅北回流人员报备登记表》,按规定登记备案。
二.回国线路。云南开放回国路线:1.普洱市—孟连县—勐啊口岸和芒信口岸(货物口岸);2.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口岸;3.临沧市—沧源县—永和口岸和芒卡口岸;4.临沧市—镇康县—南伞口岸。这四条路线均允许滞留在缅北地区的中国公民回国(包括没有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通过其他口岸回国,也需填写报备表。
三.奖惩措施。主动回国投案自首、配合劝返工作回国、主动交代问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心存侥幸或拒不配合劝返工作回国、不主动交代问题的人员,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严禁偷渡。严禁龙南籍人员非法前往缅北投亲靠友、非法务工。对非法组织群众偷渡到缅北地区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将以组织、偷越国边境罪依法严厉打击。严禁龙南籍人员取道云南边境偷越赴缅北务工,违者将依照法律从严处罚。
五.举报有奖。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凡有协助将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龙南籍人员劝返的,给予奖励500元至1000元。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龙南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其家属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规劝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龙南籍人员尽快通过合法渠道回国。凡在通告期间继续滞留境外,拒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依法严惩。
龙南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5日
缅北等待你的不是“发财梦”
而是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龙南公安在此提醒
广大滞留缅北人员及其家属
仔细阅读下方通告
早日回国争取宽大处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赣州籍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目前仍然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赣州籍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前主动回国,或主动联系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回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从轻处理,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二、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严禁私自闯关偷渡,非法滞留境外的赣州籍人员可通过家属提前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未在公安机关报备,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的,不属于投案自首范畴,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赣州籍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凡有协助将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赣州籍人员劝返的,给予奖励500元至1000元。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赣州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其家属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规劝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赣州籍人员尽快通过合法渠道回国。凡在通告期间继续滞留境外,拒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依法严惩。
联系电话:0797-110(赣州市公安局)
0797-96110(反诈专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赣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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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反诈专业队
编辑:吴玉琳、李师祺
审核:曾蓓